一、本校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為安排大四學生實地實習,擬調查貴單位接受本校學生實習之意願與名額,以作為學生實習申請之依據,惠請貴單位協助填寫「機構接受學期制實習意願調查表」。
二、實習期間從大四第一學期課程結束後開始,至五月中旬為止(2023年1月至2023年5月),共為期14週(560小時)校外實習,國定假日若無實際參與實習者,則不計時數,並機構實習及方案實習共同施行。
三、實習機構督導資格應符合下列其一:
(一)「長期照顧服務實習」機構督導資格:
1、大學相關系所畢,具備1年以上長期照顧事業或老人實務工作經驗者。
2、具備長期照顧事業或老人實務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
3、每位機構督導,督導學生數以8名為限。
(二)「社會工作實習」機構督導資格(依據「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認定標準」):
1、社會工作師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工師考試應試資格之社會工作相關人員專業背景,專職且至少應有2年以上實務工作或教學經驗。
2、每位機構督導,督導學生數以4名為限。
四、本系實習聯繫窗口:李靜儀小姐,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3502。
五、「機構接受學期制實習意願調查表」網路下載路徑:。
六、為使學生機構實習之安置作業能順利完成,懇請貴單位協助於111年03月08日(二)前,以傳真方式(04-26317490)或電子郵件回覆(jan19ice@gmail.com)貴單位「機構接受學期制實習意願調查表」。